家里的财产全部交给秦明海,原因有二。一,让这几个生怕她离开的小孩安心;二,女老板余岚不会做饭,这些东西交给合适的人,她才不至于饿肚子。
余岚完全一副交代下属的语气,问:“东西交给你,家里吃喝用度,全部由你负责,有问题吗?”
秦明海也不知道怎么地,面对天生一张娇软美人脸的余岚,莫名觉得紧张,脚软,明明以前不会这样的。
迟等不到回答的余岚有些不耐烦了,她微蹙眉,问:“有问题?”
秦明海条件反射的说:“没有!”
“很好,”余岚说,“天已经亮了,去做饭吧。”
即使余岚说得这么直白了,家里这几个小孩依旧防备她会偷溜离开。
秦明海领着秦明月去厨房做饭,秦明河与龙凤胎则留下来,步步紧跟余岚。
女老板余岚,向来出门就是秘书团保镖一大堆,完全不在意他们三个的盯梢。她还找秦明河要了一支笔,一张纸,准备给远在煤矿的丈夫秦明山写信。
余岚写信,言简意赅,就两行。
秦明山。
速回,离婚。
是的,余岚没有维持这段婚姻的想法。在她看来,家庭是累赘,男人不如搞钱。
既来到经济发展初期的八十年代,就要把握机会,争取走到比上一世更高的位置。
所以,余岚没特意隐瞒自己的身份,她信上的字,没特意写得缺胳膊少腿,歪歪扭扭。
希望秦明山能迅速发现她这个妻子有问题,早点回来跟她离婚。
为了不让秦明山怀疑,这信是别人借她得名义写的,余岚决定夹杂一封家里小孩的信。
于是,余岚转头跟秦明河说:“有什么要跟你大哥说的么?写信上,吃过早饭了,我们去公社寄信。”
秦明河带着龙凤胎,写了满满两张纸的信后,秦小二秦小三兄妹就端早饭进来了。
这两兄妹应当都不怎么会做饭,早饭就是一锅粥,数根黄瓜。粥寡淡就算了,米粒还少,喝着跟喝水似的。
余岚着实嫌弃,灌了一碗粥水后就没吃了,生啃了两根黄瓜,暂且填饱了肚子。
放下筷子后,余岚也没催他们,起身准备去房里翻找点东西,看有什么东西,可以拿到公社那边卖。
然而,刚起身,原本吃得正欢的五个小孩立马放下碗筷,目光灼灼的盯着她,眼睛里写着明晃晃的两个字:去哪?
余岚拧眉,问:“慌什么,我找点东西而已。我说了,一起去公社,就是一起去。好好吃饭,吃完了动身。”
家里属于余岚的东西还真不少,有两条没怎么穿过,保存得很好的布拉吉,还有两双皮鞋,倒是几个小孩,没什么好衣裳鞋子。
余岚想了想,将两条布拉吉,和两双没穿过的皮鞋都包了起来,打算去公社后,看是找黑市,还是寄卖商店,低价给卖了。
她需要积累第一桶金,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,对她没用。
除开这些要贩卖的东西,余岚还带了几根黄瓜,打算在路上吃。
毕竟从牛家坳到朝阳公社,得走四五个小时。余岚认为,就她早上吃的那点东西,是肯定不够的。
大概早上五点多,余岚背着背篓,领着五个小孩,一齐去往朝阳公社。
刚出生产大队没多久,其后竟然有一辆骡车追上来了。
骡车上还是个熟人。余大队长的儿子,余多谷,也是余岚的大堂哥。
印象里,余多谷这个大堂哥并不怎么爱搭理余岚,今天稀奇,主动追上来问:“余岚,去公社啊?我正好也过去给大队里买东西,我带你们一道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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